为了实现国际化战略,或者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人才,很多公司都在考虑将外籍员工纳入股权激励计划,但是公司只要加入一个外国人股东,企业性质就会完全变了,会由内资企业转变成中外合资企业,一方面国家对外资企业管理流程复杂,另一方面,成为外资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政策不确定性风险,所以如何激励外籍员工似乎是个难题。

在2016年8月13日,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前,外籍员工是一点也不可以参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而非上市公司为了保险起见,也极少对外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尤其是对于境外工作的外籍员工来说,因其实际工作地、居住地、缴税地均在境外,参与股权激励存在一定障碍,就不能作为股权激励的对象了,不过在那个时候也是有权益之计的,部分公司会采取股票增值权的方式来激励外籍员工们以显示公平性,实现对境内外员工同等的激励。

直到今天,作为历史产物的股票增值权依然是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激励外籍员工们的主要手段。